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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等于白干?权威解释来了
最近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同志
悄悄给工叔留言:
为什么他们没有加班费等待遇?
为什么呢?
工叔来给大家解释下为什么
先来了解几个概念
▼
1995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加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具体又可分为:加班、加点。
加班费是针对加班的这段时间,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劳动法》明确了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对于公务员的加班,《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明确,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其实
诸如此类问题
我们之前已经作了解读
比如:
中央媒体表态:从疲劳到癌症只需四步,“白加黑”、“5+2”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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